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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学生当作自己的挣钱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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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10: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在网上看了一张“别把学生当作自己的挣钱工具”的相片之后,深为为感触。是啊,这位老爷爷喊出了许多家长的心声。在物质横流,欲望膨胀的当今,的确是有些学校,有些教师是把学生当作自己的挣钱工具。
  谁都知道小学学习汉语拼音是小学一年级的课程,也是教学大纲的要求。然而A小学的做法是:开学之前,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出钱去跟老师学汉语拼音。虽然表面上没有这样规定,但实质上就有这种要求。因为开学后,该校一年级的老师是不再教学生学汉语拼音了。如果有学生在开学前没有去跟老师学汉语拼音的话,那就是父母教了,要不然就得出钱请老师或其他人来教了,否则该学生就是缺了这一课。大家都知道学生要是缺了这一课,就会给他们今后的学习带来许多的困难,所以没有哪个家长敢不送孩子到老师那学汉语拼音。
  在不在学校吃早餐那是学生的自由选择权,也是消费者的权利,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只要懂法的人都不得晓得。A小学也深知,所以没有明文规定,但要求每班班主任劝说学生在校吃早餐。理由是哪个班的学生在校吃早餐的人数多,哪个班主任的福利就多。有的老师为了多拿些钱就想尽办法说服学生在校吃早餐。若有学生不在校吃早餐的话,这老师就不高兴了。老师不高兴了,那学生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即该老师就会想办法刁难他们。家长明知学校的伙食很差,心里一万个不愿意让孩子在校就餐,但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不受到老师的刁难,只忍气吞声。
  有些小学老师还要求学生晚上到他们家做两个小时的作业。(这当然不是义务劳动,而是按小时收费的。现在是市场经济嘛,付出了劳动,理所当然要有劳动报酬。)要是有谁不去老师家做作业的话,那该学生就会被老师在课堂上刁难他们。除非他们是非常聪明,老师没法刁难他们;要么就是他们的父母是有权有势的人,那老师是不但不敢这样做,反而去巴结他们。去不去老师的家里做作业,那也应该是学生和家长的自由选择权。如果家长因工作太忙无法顾及到孩子学习的情况,出点钱让孩子去老师家做作业,这是可以的。如果家长有时间,又有能力督促和辅导孩子做作业的话,那就不必了,而作为老师的也不应该在课堂刁难学生。
  A小学又开始了现代化信息管理,即学校每天都以发信息的形式向家长汇报该学生到校和老师布置作业的情况与要求,每人每月10元钱。这项管理的做法如同学生在校吃早餐的做法一样。
  教育事业历来被人们称为是天底下最光辉的事业,人民教师比作园丁,比作春蚕,比作烛光,在人们的心目中是那么神圣,那么伟大。但在物质横流、欲望膨胀的今天,有些学校、有些教师的做法实在是不敢恭维!更不敢得罪!因为小孩就在他们的手中,得罪了他们无疑是伤害了自己的孩子。再说这些学校的教师都是官太太,手臂折不过大腿,谁又会自讨苦吃呢?虽然怨言四起,但谁也不会充当出头鸟。这就是中国的中庸之道。
  国家现在对农村的义务教育教育实行免费教育,即只收水、电费、作业本费和内宿生的住宿费(特困生还的生活补贴),其余的一切免收。这样一来,学校的收入大大地减少。学校的收入减少,就导致了学校的经费紧缺(许多的学校已是负债累累)和职工的工作补贴大大地减少,甚至是没有任何工作补贴,加上物价上涨,而工资不变的情况下,教师生活的困难显而易见,特别是在基础教育的落后地区。“饿不死,富不了。”这是教师生活的写照。搞点职业创收来缓解一下生活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要丢掉职业道德。一个教师一旦丢掉了职业道德,那就变味了,即把学生当作自己的挣钱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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