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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经营组织每年至少抽检2次,我市将试行水产品生产质量安全信用评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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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9 09:2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水产品.jpg

我市拟对水产品生产经营组织信用评价实行等级制定。近日,市海洋与渔业局公示了《惠州市水产品生产质量安全信用评级制度(试行)》,旨在加强对全市水产品生产组织的信用管理,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制度》提出,水产品生产经营组织一旦被评为C级后,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则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重点监管,跟踪监督,并且每年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根据《制度》,市海洋与渔业局将成立市食用水产品生产组织信用评级领导小组,负责评级制度制订、评级结果审核等信用评级重要工作。同时,为加强信用信息管理与应用,我市将建立惠州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平台,对水产品生产经营组织信用信息实行信息化、规范化的动态管理。

    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制度》所称的水产品生产经营组织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质量安全信息两部分,其中质量安全信息是对水产品生产经营组织进行信用评级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质量安全信息主要包括水产品生产管理情况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水产品生产管理情况即水产品生产经营组织执行有关规定、规范生产管理情况,包括质量安全管理、渔业投入品管理、产品质量自检或送检管理等。水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指通过各级渔业、食药监部门执法检查、质量抽检或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发现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包括使用违禁或“三无”渔业投入品、渔(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整顿水产安全.jpg

    《制度》提出,对水产品生产经营组织信用评价实行等级制定,设定A、B、C三个等级。经营组织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后,一年内不得调整升级为A级,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年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水产品管理1.jpg






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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