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欣赏 发表于 2010-7-20 10:40:15

残桥遗梦

一个周末的下午,我在市乒乓球俱乐部打球时,球友彭景维拿了一篇新闻底稿让我提提意见,看能否在报上发表。小彭是个律师,业务能力很强。前不久和同事周清亮律师刚刚义务援助了一名少女,该案还被评为河南省首届法律援助十大精品案件。此稿写的就是两天前这个案子中受援助的少女父亲给小彭他们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了一块牌匾和从被告手中执行回来的270元法律援助费。我当时认为此案是个不错的社会新闻,如果仅写被援助者的感谢,新闻价值就小得太多,于是建议他从人身损害方面谴责管理单位不作为的角度来写,社会教育效果会更好。
   此事过去一个星期后,一天下午快下班时,司法局的另一个好友振超打电话约我到他的办公室,说是有两个老朋友来了。我问他们是谁?他故作神秘地不告诉我,说去了就知道了。我猜想可能是球友想交流球技,没想到去了之后大惊,原来是两位文艺圈的好久没有谋过面的领导从峡市驾临。在座负责接待的还有上面提到的两位律师球友和同是球友的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老屈。寒暄落座后,三门峡的领导便命令我给他们的刊物写一篇文章,而内容不是别的,正是前面讲到的那件案子。这让我有点为难,领旨吧,明知这是一篇很真实的新闻材料,只适合报纸发表。因不能虚构,所以很难用文学的形式来表现。可拒绝吧,又不合适,一是对不起领导;二是对不起球友。作为干宣传的笔杆子,连朋友这么好的业绩都不给宣传,就显得有点不够意思。何况这篇稿子的社会影响较大,宣传出来对弘扬律师的职业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有着积极的意义。于是只好接住任务,但该用什么文学体裁来表现这件事,又犯难起来。经过几天的构思,决定写篇随笔式的文字。体裁确定后,也便想到了这么个题目。为了写它,还特意去实地看了一下那座造福于民也伤害于民的残桥。
   残桥指的是文西桥,因位居文西村而得名。它是L市310国道上一座普通的跨路桥,桥长20余米,宽不足5米,高约7米,桥面两侧有废弃的过水渠道。由于多年没有维护,桥已破败,桥面东侧护栏早已不见踪影,只剩三根孤独的立柱在无言地证明着自己曾经的身份,一切都显得那么无奈。多年来,村民在桥上通行来往,都倍加小心,唯恐失足坠桥。但仍有不少无辜者栽之桥下受伤,只好自认倒霉。这样的悲剧一直到今还在重演着,不过这次的主角是一个名叫小静的花季少女。
   小静是个16岁的高中学生,家在农村,一家六口人靠种地为生。爷爷、奶奶体弱多病,家中生活十分困难。去年农历正月初八,小静骑车到桥北亲戚家筹借新学期的学费时不慎坠落桥下,造成身上多处骨折受伤。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又花去医疗费近两万元,使得这个本来就十分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生活顿时陷于困境。由于家庭举债太重,小静已想到,即便自己身体伤好痊愈,也要失学在家。对前途的失望,使本来性格开朗的小静一下痛苦和伤心不已。就在小静的父母为女儿的后续治疗费苦苦发愁,小静为自己的身体和未来的命运担心的时候,他们听说了有这么一个规定:像小静这样的受伤,残桥的管理者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也就是说,桥的主人应该为小静的治疗买单。这使绝望困境中的小静一家看到了希望。
   那谁是这座残桥的主人呢?附近的村民谁也说不上来,因为,从来都没见过哪个单位和部门对它维修管理过,就是以前有着同样遭遇的伤者,也没有听说哪个得到了赔偿的。想到此,小静一家不知所错,茫然起来。再说,即便是打起官司,他们知道自己连诉讼的费用都拿不出来。
   小静建议父亲求助一下市法律援助中心,没想到此事非常顺利,法律援助中心爽快地答应下来,免费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在律师的帮助下,小静的父亲将有可能是这座桥管理者的交通局、公路段和地方道路管理总站一并告上了法庭。不成想,因证据不足,三家均不认帐。交通局说,自己是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而不是具体职能单位。公路段称,这是两村之间的民间道桥,不是国有路桥,不属其管理养护职责范围,且自己不属于此桥的受益人。地方道路管理总站讲,这种村级道桥不在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公路范围,因而也不归其管理使用。
   为了查明残桥的养护单位,承办律师周清亮和彭景维不辞辛苦,费尽周折,在多处走访无果的情况下,又钻进市档案局的档案柜中,从建桥的原因和历史查起。他们大海捞针式地一本本的翻查档案,认真详细地调阅市志和交通志,最后用14份证据证实,这座建于70年代初的跨路桥,建成之初已连同其他桥梁一同交由当时的县公路段养护管理。
   法院在审理后认定,作为桥梁的管理者,公路段未尽维护管理职责,使其成为护栏缺失的残桥,其不作为行为与小静从桥上摔下这一损害实事有着因果关系,应对此后果承担民事责任,并分担小静90%的经济损失。小静本人因自己疏忽,也应承担一定责任。虽然公路段极不愿意担当这座老残之桥的主人,但事实不容抵赖,其上诉又被驳回。
   一晃,这场遭遇残桥的悲剧已谢幕一年有余,判定谁该为其遭遇的损失买单的官司也已了结月余。当初受伤的小静业已痊愈归校,但让这场悲剧的演员和与该桥命运相关的村民们始终不能释怀的是,这座残桥虽已找到了主人,但其主人对此官司仍在耿耿于怀,自然对此桥的修复也是不管不问。时至今日,仍然冷漠视之,任其颓败的命运继续下去。那三根孤独的护栏立柱天天在曝晒的烈日下,或者飘零的风雨中无声的哭泣着,幽怨着。那些企盼小静是遭遇残桥悲剧最后的终结者的人们仍在日复一日地巴望着。他们在每天必经的残桥上只好更加小心地走动者,唯恐下一个遭遇不幸的人再是自己。而身经遭遇创伤的小静,企盼的心情则是更加迫切,特别是每次不得已通过残桥时,心有余悸的她都胆战心惊。她和那些生活在桥之周围的人们,是多么希望桥的主人,能把这次教训当回事,尽快地修复一下残桥。从那天亲身体验过那桥之危险的笔者本人,也希望该市公路段的公仆们,何时也到属于自己的那个残桥去看一看,去到桥上走一走,体验一下百姓提心吊胆的感觉是个什么滋味。我想说的是,我们这些拿着国家俸禄的人民公仆本身就是人民和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是想,我们的不作为,不就是另一种意义上残桥了吗。难道,我们还非要让这样的遭遇悲剧再一次发生,让受害的老百姓再一次把我们告上法庭去赔偿,去赔罪时才去后悔,去觉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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