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10栋空楼遭强拆,业主打了4年官司终于判赔!问题来了,按啥时的拆迁标准补偿?
本帖最后由 湾区 于 2017-3-3 09:37 编辑2001年,黄镜芳和其他三名业主以10万至1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大亚湾荃湾的10栋移民安置房,他们一直未入住,但2013年房子突然被拆后才被告知。随后,双方僵持不下对薄公堂。
2014年,大亚湾法院判决认定合同无效,但只赔偿黄镜芳等人原购房款10万至15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黄镜芳等人提请上诉。2015年8月,惠州中院裁定,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大亚湾法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去年12月,大亚湾法院裁决认定,大亚湾动迁办依法应严格按照大亚湾区管委会发布的《关于发布金门塘村庄整体搬迁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及其附属规定对黄镜芳等人进行补偿。对此,大亚湾动迁办表示会尊重法院的判决。而黄镜芳等人则提出按目前房地产市场价进行补偿。
事件回放:4年来仍未破僵局
2001年,黄镜芳等3名业主购买了大亚湾澳头荃湾村小区安置房共10栋,每栋价格在10万至15万之间,不过,由于各种原因,他们一直未入住。2013年7月4日,黄镜芳等人称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部分房屋突然被强拆。为了避免房子全部被拆,他们雇了几名工人日夜看守了一年多。
由于大亚湾动迁办认为当年的购房合同无效,房子的产权仍属于动迁办,所以拒绝给予黄镜芳等人按照当年拆迁的市场价补偿,只愿意支付当年购房款10万元至15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黄镜芳等人对此提出异议,双方僵持不下后,大亚湾动迁办将黄镜芳等人告上法庭。 去年10月,大亚湾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涉案房屋在土地和房屋均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况下予以转让,属于违规行为。另外,涉案房产所在土地规划已变更,现规划为惠州港港区,该房产已无法再办理权属证书,合同效力已无法补正。
因此大亚湾法院判决,黄镜芳与大亚湾动迁办当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动迁办向黄镜芳返还购房款10万元,并从2001年1月16日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对于一审判决,黄镜芳等人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
该案在惠州中院开庭后,主审法官对一审判决提出了部分不同的意见。在庭上,法官也强调,由于黄镜芳等人与大亚湾动迁办仍处于打官司期间,事件还没有定论,因此,房屋应保留现状,任何人不得强拆房屋。于是,黄镜芳等人也解散了雇佣的工人,不再派人看守房屋。另外,惠州中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作出裁定,撤销大亚湾法院的民事判决,本案发回由大亚湾法院重审。
裁决:按金门塘搬迁补偿标准补偿
去年大亚湾法院重审此案后,于12月26日作出裁决。该院认为,虽然大亚湾动迁办与被告黄镜芳没有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收取了黄镜芳房款10万元,并在收据中注明了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因此双方买卖关系成立。虽然涉案的房屋没有办理房产证,但动迁办已收房款,并将房屋交付给黄镜芳等人使用,于是双方合同有效。因此,动迁办认为双方合同买卖关系无效,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而涉案房屋未能办理房产证,责任也在动迁办。鉴于涉案房屋所在地已规划为惠州市港区用地,需要拆迁,且涉案房屋属于金门塘村庄整体搬迁征收范围内,故大亚湾动迁办依法应严格按照大亚湾区管委会发布的《关于发布金门塘村庄整体搬迁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及其附属规定对黄镜芳等人进行补偿。
另外,关于黄镜芳等人反诉请求判令大亚湾动迁办提供位于大亚湾金门塘安置区或者其他安置区的相当面积的房屋进行调换的问题,因房屋置换补偿应由大亚湾动迁办按规定进行,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属于大亚湾动迁办应依法履行的行政职能范围,不属于法院民事裁决的范围,该院认为黄镜芳等人的反诉请求没有法律依据,理由不成立,依法予以驳回。
近日,记者走访大亚湾区相关部门了解到,金门塘村搬迁在2013年前后进行,如今早已完成,当年的房屋补偿标准是按照第三方评估的标准进行补偿,每平米2000多元。对此,黄镜芳说,他尊重大亚湾法院的裁决,但金门塘补偿搬迁是四五年前的事情,如今房价飞涨,市场价已今非昔比,他提出每平米1.5万元的补偿要求。“当然,这个条件大亚湾动迁办很可能会拒绝,但我们可以谈。不过,判决书下来之后,我们双方都没有主动找对方谈。”
昨日,记者联系到大亚湾动迁办主任钟宏可。他回应说,“我还没具体了解到大亚湾法院重审的裁决,但我们会尊重法院的裁决。”
来源:惠州大事件
10年前卖的房子现在想收回来发展,只想赔偿对方当年本金加利息,这帮土匪,这和抢有啥区别?十年房价上涨了多少?{:1_93:}还有那个动迁办主任钟宏可竞然说还没具体了解法院重审的裁决,去年12月判的现在3月份了,竞然说不清你丫明显又在踢皮球,钟主任这三个月你老人家天天上班只喝茶看报纸的?:L zf的诚信和公信力就是给这帮孙子在下面乱搞,抹黑的.把老百推到对立面......这帮新时代的土匪....支持习总反腐........: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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